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疫情期间园区物业免租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0-04-30 16:05:1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国资委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市属国企物业实施免租的政策要求及安排部署,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全面推动免租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园区企业共渡难关。现将园区商业及自营空间第一批拟减免名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租范围
(一)物业范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自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具体包括: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软件园、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和深圳湾上海创新中心。
(二)免租对象:承租上述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创新孵化机构。
二、免租期间
免租期间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减免金额为租户在上述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租金。
三、免租名单
免租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
四、问题反映渠道
为严格落实园区免租政策,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在园区进行免租政策宣传,公告免租条件及不享受免租优惠的情形,租户存在转分租、擅自变更业态等违约行为,不按要求配合政府部门和园区开展防疫工作,或者园区创新孵化机构未将免租优惠落实到入孵企业或团队的,不得享受免租优惠。
欢迎社会公众、园区租户对本次公示名单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请在公示期间将相关异议情况书面提交至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0755-86669546,0755-86669953
电子邮箱:12388@szba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1003号软件产业基地2栋c座25楼
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如进一步核查发现租户不符合免租条件,我司将取消其免租资格,并补收已免除的租金或费用。
附件: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疫情期间园区物业免租的公示(第一批).pdf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