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举报投诉须知
发布时间:2018-05-26
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纪检监察部门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网站访问量:
ag旗舰厅的版权所有: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