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0 1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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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选人 |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位于高新区南区填海六区,东接科技公园、南靠滨海大道、西临白石路、北至学府路。项目用地面积12.30万平方米,容积率4.34,计容建筑面积46.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84万平方米,包括研发办公37.52万平方米、宿舍5.86万平方米、商业1.42万平方米、食堂0.38万平方米、地下室2层、停车位3784个。 本次共有2组场地自行公开招选园区公共服务配套,具体场地信息如下表: | |||
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 | ||
合作场地基本情况 | 合作场地位置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软件产业基地 | |
合作场地用途 | 园区服务配套 | ||
合作场地现状 | 空置 | ||
合作场地装修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使用权 | 否 | ||
是否允许转让使用权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选 | 否 | ||
是否允许使用人对场地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竞选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场地使用费的递增幅度 | 场地使用费自每年1月1日起在上一年度场地使用费基础上递增5%。 | ||
物业管理费 | 19元/㎡/月 | ||
燃气、水电、空调及其他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 | 另付,收费标准详见签约文件格式文本场地使用协议书之相关费用收取标准,以物业现场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 ||
用电增容费 | 如需用电增容,使用人自行承担用电增容的费用,增容费为1200元/kva(kw) | ||
场地使用费ag旗舰厅的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第一月场地使用费在场地使用协议签订前付清,从第二月起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场地使用费,逾期交费按场地使用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执行。 | ||
场地使用保证金 | 场地使用保证金为最后一个协议年整月场地使用费的2倍。 | ||
招选方式 | 现场公开竞选 | ||
参加公开招选的条件 | 报名获取招选文件并收到招选人发出的招选邀请通知,按时现场提交相应竞选文件。 | ||
报名及招选文件获取方式 | 意向竞选人在https://pan.baidu.com/s/13vwp-cpsg4qa2ejwxjqoca(提取码: u5xw)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发送至邮箱publicservices@szbay.com。 (邮件标题格式请注明:日期 项目名称 “获取招选文件”) | ||
联系电话 | 黄小姐0755-86957303/13728889800 | ||
公开招选确定的相关程序(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延期周期为5个工作日) 处理方式公告次数1家合格报名者及以上无合格报名者一次公告公开竞选自动延期二次公告公开竞选自动延期三次公告公开竞选自动延期四次公告公开竞选自动延期持续公告,直到有1家合格报名者及以上为止 | |||
竞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 1. 竞选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竞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 竞选人须拥有品牌(自有品牌或加盟品牌)的独立经营权,且承诺经营品牌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自有品牌的提供在场地使用期内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加盟品牌的提供在场地使用期内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及加盟授权书,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其拥有品牌独立经营许可的相关资料,并签署承诺函,均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 禁止转分租及擅自改变业态; 2. 竞选人须为独立、单一经营主体,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接受多品牌及多业态经营; 3. 竞选人承诺确保园区服务配套的公益服务属性,消费价格为园区大众消费水平; 4. 竞选人承诺已充分知悉本场地性质及场地的工程条件,且有实地踏勘本场地各项工程条件; 5. 竞选人项目方案、装修方案需经招选人审批并作为签订场地使用协议的附件,不允许擅自改变; 6. 竞选人承诺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发现竞选人存在不良经营记录或竞选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选人有拒绝其竞选的权利;如竞选人已被确认为场地使用人,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使用场地资格; 7. 竞选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选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选人有拒绝其竞选的权利; 8. 竞选人承诺在以往与产权所有人的物业租赁或场地使用行为中,不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意向竞选人或意向竞选人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招选人可拒绝其参加该项目竞选; 9. 竞选人若中选,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选人签订场地使用协议(含补充协议及承诺函等),逾期则视为违约,招选人有解除其成功中选的权利; 10. 竞选人承诺中选后签署附件包括场地使用协议、深圳湾产业园区第三方服务合作协议(mybay平台)、风险提示及承诺函,完全接受附件条款且不做更改。 | ||
特别说明 | 1. 本公开招选行为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及《深圳湾园区公共服务空间招商及运营管理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开展; ; 3. 场地使用人应在场地主入口处设置招牌,招牌内容仅限于签约主体公司名称、注册商标、logo、落位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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